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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辖区辐射安全监督管理过程中,丰台区环保局根据应急预案的要求,认真履行辖区内辐射安全监管职责,不断提高辐射事故应急响应与处理能力,确保辐射环境安全,逐步形成辐射安全长效监督管理机制,辐射安全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轨道,确保辖区内不发生辐射安全事故。主要加强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加强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加强内部管理,完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强化防范处理突发辐射事故的能力,切实履行好本辖区的辐射安全监管工作职责。
二、全面清查和登记辖区内辐射工作单位的基本情况,建立和完善放射源与射线装置安全监管档案。
三、加大对辖区内从事辐射工作单位的监管力度,将辐射工作单位全面纳入环保管理体系,确保辐射工作单位全面依法申办《辐射安全许可证》。目前,辖区内的16家涉源单位均已按规定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对管理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并持证上岗。
四、加大辐射环境安全现场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对涉源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指导。执法人员坚持每月深入企业检查一遍以上,督促要求涉源单位对放射源按规定实行规范化管理,落实专人管理,并做好现场检查记录。
五、加大辐射防护科学知识宣传力度,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挂图,设立环保咨询台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与普及辐射防护科学知识,让群众更好地了解放射源和放射性的危害性与防护方法,检举揭发违法买卖、非法使用放射源的行为,同时消除恐惧心理,避免发生社会恐慌事件影响社会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