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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环保局加强环境信息监控系统管理确保“两会”期间正常运行

确保“两会”期间环境信息监控中心系统有效运行,丰台环保局严格管理,严格要求,抓了以下工作:一是要求辖区内各污染源单位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的规章制度,确保本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100%正常运行。二是加强责任意识,规范内部管理。完善了《环境信息监控中心工作职责及分工》,明确工作内容及A、B角的责任。三是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严格落实设备经常性维护,每日进行巡检并做好记录,发现超标企业及时通知监察人员现场检查。四是污染防治设施因事故停止使用或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发生故障的,应在1小时内向环保局报告。当污染物排放超标时,要立即采取措施,减少或停止污染物排放。五是对擅自拆除、闲置及不正常使用自动监控系统的污染源单位,要依法予以处罚并限期整改,确保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处于良好状态。